“我也不是说硬要把责任都推给别人,但这个责任也不应该我一个人来负吧!”去年9月,家住树木岭工贸大厦的梁先生发现自己家中地板渗水、墙纸发霉,一直到今年6月份才找到漏水点——原来是主下水管,开发商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置业”)和物业长沙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梁先生觉得很疑惑,家中这一片狼藉难道只是自己的责任?
现场:主下水管漏水点已修好,善后工作无人负责
据记者调查,梁先生在去年9月发现自己家地板开始发胀渗水,请装修公司过来撬起地板之后发现有大量积水,抽干之后继续寻找漏水点,一直到今年6月份才发现是主下水管连接处漏水。
“找漏水点的过程特别漫长,瓷砖一片片撬开之后就要观察好几天,但还是一直有水漏出来,谁都没想到是主下水管。我们自己买了个小的抽水泵,最严重的时候积水一天要抽七八次。”梁先生说。
6月23日,记者来到了梁先生家中,发现主卧内的厕所地板砖全部掀开了,原本封闭的主下水管一半裸露在外面,连接处的漏水点已经修好。厕所门口的地板也是掀开的状态,家中多处墙纸发霉脱落,地板和墙壁上还长了许多霉虫。据梁先生介绍,之前由于漏水点没有找到,这个地板从去年9月掀开之后就再也没有复原。
梁先生称,某置业派人过来维修之后,声称已过两年保质期,不是他们的责任,某物业也说他们只能调解。
回应:物业只负责协调,开发商愿意出1000元维修
记者随后致电了某置业负责人李先生,对方称,“我们的施工单位是2013年11月交的房,现在已经过了给排水管道两年的质保期。梁先生应该找物业维修,可以申请利用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梁先生称,公共维修资金需要60%的业主签字才能使用,要动用比较困难。
某物业雷姓负责人回应,公共管道确实有质量问题,但梁先生在装修时违反协定对公共管道进行了隐蔽施工,不然不至于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应该说主要责任还是在装修公司或业主一方。我们可以进行协调,我们和开发商正在约谈。”
6月28日,业主、开发商和物业进行了三方约谈。梁先生称,某置业负责人还是坚持自己不是责任人,但愿意出1000元协助业主维修。梁先生觉得十分不满,目前还在等待物业的答复。
律师提醒:排水管道的质保期为两年,自交付使用时开始计算
“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排水管道的质保期为两年,自交付使用时开始计算。按照上述情况,是在去年9月发现渗水,当时还是在质保期内的,应当由业主举证向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维保要求,如对方推脱至现在,是不能免除保修责任的,且相关损失也应当赔偿。”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认为,如确实过了保修期才提出,开发商是不承担保修责任的,只能由物业召集申请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是由装修导致的,则应当由装修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所有事实都要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