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4成电视机超期使用
“我家的这台电扇比我女儿的年纪还大,是1988年我结婚时买的。当年的电器质量就是好!这么多年了还能用!”市民喻洁家的卧室里就摆着这么一台老古董电风扇,虽然家里已经买了两台新的电风扇,但家里有客人来时,这台旧电扇仍会派上用场。记者发现,这台电扇的电线处缠着厚厚的胶布,电扇转头时带着嘎嘎的声响,按键也不太灵敏。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是不少家庭电器的使用现状。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的调查显示,目前,家电超期现象比较严重,其中电视机40.1%、燃气热水器28.2%、电热毯25.7%、洗衣机25.6%、冰箱24.1%、电热水器19%,特别是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与销售使用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仍有8.7%的家庭还在继续使用。
此外,许多消费者包括家电促销人员对家电的“安全使用期限”不太清楚或根本不知道,一部分消费者碰到过或听说过老家电引发安全事故,但常误以为是质量问题,认为超期家电与安全事故是没多大联系的。此外,不少市民均认为除非家电出现故障,维修又太贵后,才会选择置换,而如果不影响使用的话,将一直使用下去。
国家暂无强制报废标准
超期服役家电到底有多大危害?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家电的主要原材料往往是钢材、塑料、铜管、铝箔等,随着消费者长时间使用,一些部件老化、锈蚀,增加了其漏电、燃烧,甚至爆炸的危险,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其次,超期服役很有可能导致铅、汞、氟等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据调查显示,超龄家电耗电、耗气比节能产品高出30%~40%,冰箱在使用10年后,它的耗电量是最初使用时的2倍,另外超期家电“三天一小修,五天一大修,修了还在修”,不仅浪费金钱,对社会资源也是一种损耗。
据长沙装修网了解,在国外家电都有强制报废标准,但国内还没有强制报废的标准,企业也不会把这类信息印在产品说明书上或机身上。根据《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一些家庭常用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如下:彩色电视机8~10年,电热水器8年,空调8~10年,电熨斗9年,电子钟8年,电热毯8年,电饭煲10年,电冰箱12~16年,个人电脑6年,电风扇10年,燃气灶8年,洗衣机8年,电吹风4年,微波炉10年,电动剃须刀4年,吸尘器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