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包租后低价套取租房押金与租金
市民叶女士在五一中央领域有一套房子,去年3月份与华腾汇融公司签订了三年的《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公司每个月给我租金1600元,由他们对外出租。”叶女士说,之前十个月都按时付款了,但从今年1月开始没有付租金。
未讨到租金的叶女士和其他业主在网上成立“华腾维权群”,很快得到近千人响应。“由于华腾已经支付不出费用,所以我只能解除合同,租户的押金加上三个月的租金,差不多一万元。”叶女士说。
律师支招: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提醒,房东应该认真审核托管公司的背景与股东情况,查看公司在本省甚至外地是否有不良记录。租客在租房时,除了和托管公司签约外,还可以提出与房东见面,让房东也签字,以降低风险。
案例二
以在外地为由骗取少额“诚意金”
王亮今年初回到长沙创业,在某信息分类网站上看到一套位于雨花亭的房子,租金1500元/月。王亮通过网站转接电话联系上了房东。房东表示自己现在无法赶回长沙,建议王亮去小区看看环境。王亮很快去了,也向中介了解到,这个小区目前两房的月租金普遍要2000元左右。
王亮很庆幸找到了一套租金便宜的房子,于是便向房东提出租房。房东当即同意,只是说因为人在上海来回不容易,也担心白跑一趟,让王亮先交半个月租金作为定金显示“他的诚意”。如果王亮看房不满意,则无条件退还。结果等王亮发了700块钱的诚意金后,房东玩起了失踪。
律师点评:叶翔锋提醒,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对房屋及房主信息进行仔细核实,以防被骗。涉及费用时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不信口头协议,待到双方见面之后再付款;同时有意识地保留一些证据,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案例三
假冒中介身份骗取租金与押金
连女士在去年11月份换租房屋时,为了节省中介费,直接委托去年曾给她租房的颜某帮忙选中了一套房,并支付了一年房租1.8万元。住了不到一个月,连女士回家时突然发现门上贴了通知书,通知称其未能及时支付房租,如一周内不补交房租将被换锁。
她急忙联系颜某,却发现已联系不上。她拨打通知书上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才是房东中介,将房子租给了颜某,房租是两月一付,他已拖欠房租半个多月。连女士去颜某公司查询后才发现,颜某早已不在那个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了。
律师点评:“最好通过知名、连锁的房屋中介公司租住房屋,这是风险最小的方式。”叶翔锋说,如果通过小中介公司、私人关系介绍或直接在网站上搜索等方式找房,无疑增加了风险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