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9月9日起,长沙主城区(包括岳麓、天心、芙蓉、开福、雨花、长沙高新区)已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
市民谢先生来电:我父亲2004年全款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二手房,当时只办理了过户手续及房产证,未办理国土证。去年发现房产证遗失,登报挂失了。今年我们想将这套房卖了,请问需要补办国土证吗?听说现在已经发放不动产证了,我是重新补办房产证,还是直接办理不动产证?
广厦热线回复:自2016年9月9日起,长沙主城区(包括岳麓、天心、芙蓉、开福、雨花、长沙高新区)已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相关人士从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得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业主的土地证及房产证遗失补发无需提供登报作废材料,国土部门将会在受理业主换发新证时统一进行公告。因此,谢先生遗失了房产证,应补办不动产登记证书。
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相关人士,由于原有房屋产权属于谢先生父亲,可由其书面委托谢先生办理房屋档案查询、遗失公告、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等事项,进行遗失补证登记。
补证时谢先生需携带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长沙市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申请补发,无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作联系单》。河西范围内的业务需由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出具。
此外,若涉及该套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继承转移,谢先生还需提交继承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经公证的材料)。若无法提供经公证的材料,则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明、出生证,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等材料。
小贴士
长沙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晚报大道150号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84529100)
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88665175)
马王堆路248号房产交易大楼三楼(84662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