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年以来,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利好政策频频传出,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市地方,政策导向越来越宽松,鼓励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长沙市内六区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月最高存缴额为4036元,最低存缴222.4元。对于暂时不考虑贷款买房的朋友,公积金提取出来还是一笔不小的收入。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审核哪些资料呢?
公积金提取情况分析
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销户提取和非销户提取。在长沙,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规定,存缴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1.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
3. 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
4.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
各种提取公积金情形提交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