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将从5月1日起施行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经营者禁止销售的商品,并将实体店、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销售方式统一纳入监管,对线上线下经营者一视同仁。本文由长沙装修网收集整理自张家界日报。
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介绍,网购商品的质量问题日益凸显,监管办法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将通过实体店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专卖店、小卖部等,以及非现场方式购物如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提供商品的,统一纳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范围,对线上线下经营者一视同仁,统一开展监管。针对突出问题,监管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抽检结果也做到共同适用。
监管办法对销售者不得销售的商品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失效、变质的商品;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等六类。
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如何处罚?杨红灿介绍,监管办法规定工商部门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应当责令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若不合格商品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则应责令辖区内该不合格商品的所有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同时要追查供货者,供货者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法予以处罚。更多有关家居用品的选购技巧以及装修方面的知识,请登录长沙装修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