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限贷”、“限价”、“限签”……长沙楼市“3·18新政”发布已超过一个月。限购“组合拳”让不少民众措手不及,下面跟长沙装修公司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比如:
王先生2月份签订了自己首套房的购房合同,缴纳了首付,完成了面签,但是银行贷款还没下来,也还没有网签。
长沙“3·18新政”一出,首付从两成变成三成了,王先生不得不忙着凑齐新增的那一成首付。
又比如:
外地户口的杨小姐2月中旬买了第二套房,已经交了首付了,但是网签到现在都还没通过。
按照318新政,非本地户口限购一套,杨小姐有可能只能做退房处理。
但是!现在有好消息了!
4月19日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7]3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
3月18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并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原件,且各款项按《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规定办理的,可按原政策执行。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据长沙装修公司获悉,为贯彻落实好《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证办函[2017]38号),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月18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并能提供交付放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放款)的银行入账凭证原件,且各款项按《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长政函[2016]261号)规定办理的,可按原政策执行。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对不符合条件的交易行为要及时整改纠正,不得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符合条件的交易行为通过我市商品房期现房交易及预售资金监管程序办理网签备案。
三、具体流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期现房交易及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录入购房者的基本资料,并将基本资料、银行付款凭证及入账明细、认购书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逐步有序完成购房合同网签。
特此通知。
长沙楼市“限购令”又有新动向 ,你受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