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漏水较为严重且频繁,近两年李阿姨不得不搬去女儿家住,“房子是2009年买的,2010年入住,但是从2014年开始便经常漏水,并且每个房间都有明显的长条裂缝,自住和出租都不方便,只能空着,但还是想想办法把问题给解决,毕竟是自己家。”
据长沙装修网了解,李阿姨介绍说房子刚出现漏水现象时,小区当时的物业公司长沙市鑫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安排工作人员整改过一次。然而2015年房子又出现了漏水问题,当时小区的物业已经改由长沙天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天明物业则表示房屋整改应由开发商负责。随即李阿姨联系了开发商湖南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李星,得到的回复是房子已经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不负责维修。“当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不予理会,所以只好自己请人整改,但是整改完没多久又开始漏水了。”
由于2016年小区物业再次改由长沙新境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李阿姨表示“去年也向新的物业公司反映过漏水问题,但最终也没有派人整改,漏水的问题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为此来到了位于小区北栋的长沙新境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房屋整改确实不由物业公司负责,开发商以房子已过了保修期为由推卸责任,只能启用物业维修基金来进行整改,目前还需要与业主协商”。与此同时,据长沙装修网了解,小区共有400余住户,其中有近三成120余住户家里出现了漏水现象,尤其是顶楼较为严重,部分住户甚至从刚入住时家里就开始漏水。
随后联系了湖南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星,他表示“小区的房子已经卖了七八年了,现在开发公司都已经注销了,没办法处理这些事情”。
湖南揽胜律师事务所何松律师指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若小区业主确定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收集房屋在2014年或保修期内出现漏水问题的相关证据,起诉开发商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小区的大范围漏水现象并不罕见,相反,近年来长沙各楼盘出现的各类房屋质量问题屡见不鲜。
2015年11月万科金域缇香业主向媒体反映小区精装房
“木地板长虫,墙面渗水”,长城水郡业主反映房屋“楼板开裂”;2016年年初,富兴汇中央业主反映小区“房屋屋顶、墙壁开裂,地板、墙砖、飘窗台空鼓、破损,厨房和卫生间漏水”;2016年3月华润凤凰城三期业主反映房屋“墙面开裂、起鼓”;2016年9月金科世界城业主反映小区房屋“墙面大面积空鼓,渗水起霉”……
据长沙装修网获悉,2015年该站共受理房屋质量投诉641起,同比上涨二成,其中渗漏投诉居首,占49.79%。长沙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长沙市12315热线房地产投诉量为857件,比2015年同期上升124.34%,增幅较大。主要问题为定金纠纷、合同违约、霸王条款、房屋质量、虚假宣传等。如开发商承诺的学位房、周边配套设施不到位、精装房使用建材无法兑现、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房,房屋开裂、渗水无人维修,入住需先交付物业管理费等。
频频出现的各类房屋问题无疑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生活品质,也大大降低了市民的幸福指数,同时对开发商尤其是知名品牌开发商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何松律师建议,业主遇到房屋质量等问题和纠纷,要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找准问题原因,确定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