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11月3日公布了2010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木家具(木制柜)产品合格率为84.1%。
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15个省、直辖市266家企业生产的270种木家具(木制柜)产品。依据《木制柜》QB/T253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标准的要求,对木家具(木制柜)产品的底脚平稳性、下垂度、用料要求、木工要求、涂饰要求、漆膜涂层软硬覆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3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其中11批次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铅、可溶性铬等有害物质限量不合格。如,什邡市灯煌家私厂的一批次“安迪雅”床头柜,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铅、可溶性铬项目不合格。重庆贝德罗家具有限公司的一批次“贝德罗”床头柜、成都森达博轩家具有限公司的一批次“森达博轩”床头柜、西安市福伟木业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的一批次“福伟木业”木制柜,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
此外,有部分产品木工要求、力学性能、漆膜涂层软硬覆面理化性能项目不合格。如,天津市迪克实业有限公司的一批次“迪克家私”床头柜(家用)力学性能项目不合格,湖州四海家私制造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床头柜漆膜涂层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项目不合格,江西三友家具有限公司的一批次“三兄弟”长副柜(商用型)木工要求项目不合格。